為什么申請入黨的人要寫入黨申請書?
答:每一個要求入黨的人,都必須由本人向黨組織提出申請。申請入黨的人寫人黨申請書,是為了向黨組織表明自己鄭重的政治選擇,使黨組織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便于黨組織對自己進行考察、教育和培養(yǎng)。
入黨申請書一般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 入黨申請書是申請入黨的人向黨組織表達自己愿望的形式,一般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1)為什么要入黨,主要寫自己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和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的情況;(3)自己應該如何積極爭取加入黨組織,表達自己要求入黨的決心和今后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寫入黨申請書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答:寫入黨申請書,是申請入黨的人向黨組織表明自己的入黨愿望和決心。對這一十分嚴肅的事情,寫入黨申請書的人應注意以下問題:
(1)要認真學習黨章和有關黨的基本知識,了解黨,認識黨,樹立正確的入黨動機。要聯系思想實際談自己對黨的認識,向黨組織交心,切忌只抄書抄報,不談真實思想。
(2)要對黨忠誠老實,如實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政治歷史、本人經歷等有關情況,不得隱瞞或偽造。
(3)入黨申請書一般應由本人書寫。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書寫的,可以由本人口述,請別人代寫,但要說明不能親自書寫的原因,并經申請人署名蓋章或按手印后交給黨組織。
黨組織如何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答:黨組織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不能由黨委或黨支部的個別負責人指定。首先要由黨小組推薦,然后經黨支部討論決定,方可列為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情況下,黨支部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還應填寫《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接受黨組織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
入黨積極分子為什么要經常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
答: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經常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對黨組織來說,是培養(yǎng)、教育他們的需要。黨組織可以根據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采取具體的培養(yǎng)、教育措施,并衡量其政治上成熟的程度。對入黨積極分子來說,則是增強組織觀念的需要。入黨積極分子可以通過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聽取黨組織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得到黨組織的教育和幫助。入黨積極分子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都要實事求是,忠誠老實,一分為二,這樣,有利于黨組織全面真實地了解自己。
定期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黨組織對入黨積極分子定期考察的主要內容是: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思想品德、入黨動機和本職工作表現等??此麄兪欠窬哂泄伯a主義信念和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能否為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而犧牲個人的利益,能否嚴守黨的秘密,遵守黨的紀律以及他們的工作、學習表現和完成黨組織交給任務的情況。
發(fā)展對象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為發(fā)展對象,一般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一般應經過黨組織一年以上的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的時間不到一年,除個別表現特別突出者外,一般不宜過早確定為發(fā)展對象。
(2)規(guī)定的教育內容基本完成?!吨袊伯a黨發(fā)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規(guī)定,黨組織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知識等內容的教育。未進行上述內容教育,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知識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確定為發(fā)展對象。
(3)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為發(fā)展對象,必須符合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條件。對先進性不明顯、群眾威信不高、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不能確定為發(fā)展對象。
入黨積極分子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應具備的條件是: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對黨有比較明確的認識,積極要求入黨,決心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
(3)積極投身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在生活、工作、學習等方面表現突出,有自覺的獻身精神。
(4)作風正派,團結同志,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
確定發(fā)展對象的程序是什么?
答: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為發(fā)展對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詳細聽取培養(yǎng)聯系人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情況的匯報,并要聽取黨內外有關群眾的意見。
(2)所在單位(部門)黨小組討論研究,提出意見。
(3)團組織推薦(限共青團員)。
(4)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綜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見討論決定,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怎樣確定入黨介紹人?
答: 入黨介紹人由發(fā)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由黨組織指定的,也要經本人同意,不應硬性指派。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yǎng)聯系人擔任,因培養(yǎng)聯系人了解發(fā)展對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由培養(yǎng)聯系人擔任入黨介紹人,有利于培養(yǎng)、教育工作的連續(xù)性,也有利于發(fā)展對象被接收為預備黨員后,進?步對其進行教育和考察。
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 黨組織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tài)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
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撫養(yǎng)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面貌、職業(yè)、政治表現及其與本人的關系等。對于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系、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的范圍。
黨組織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審,函調或外調手續(xù)如何辦理?
答: 黨組織對發(fā)展對象進行政審,需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必要的函調或外調手續(xù)。
(1)縣委、中央直轄市和省轄市的區(qū)委,或相當于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企事業(yè)單位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軍隊團或相當于團級以上的政治部門,均可直接互相發(fā)函索取調查證明材料。
(2)地方縣級以下黨組織,軍隊團以下的黨組織,需要調查或索取證明材料時,不論是函調還是派人調查,均必須通過縣(團)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發(fā)函和開具介紹信,并加蓋公章。
(3)調查證明材料一般應采用函調方法,要從嚴控制派人外出調查。凡能函調解決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調查,能就近調查解決的,就不要往遠處調查。
(4)發(fā)函調查證明材料時,一律使用中央組織部、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公安部、軍委總政治部關于調查證明材料的規(guī)定中要求的統(tǒng)一格式的函調證明材料信和函調回信。
對外調手續(xù)不完備的,有關黨組織可不予受理。
《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2004年制)填寫說明
《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2004年制)填寫說明
一、總的要求:
1.申請人填寫入黨志愿書要嚴肅、認真、忠實。填寫前總支(直屬支部)組織委員應將表內項目向申請人解釋清楚。
2.填寫入黨志愿書須使用鋼筆、簽字筆或毛筆,并使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字跡清晰、工整。表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表內欄目沒有內容填寫時,應注明“無”。個別欄目填寫不下時,可加附頁。
二、具體欄目:
1.“姓名”應與居民身份證一致。
2.“民族”填寫全稱。
3.“籍貫”填寫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籍貫”和“出生地”按現行政區(qū)劃填寫到縣(市、區(qū))。
4.“學歷”,指已完成的?!皩W歷”分畢業(yè)、結業(yè)、肄業(yè)三種,填寫接受相應教育的最高學歷。各類成人高等院校畢業(yè)生,應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或經其認可的部門、單位出具的學歷證明為依據;接受黨校教育的,以各級黨校出具的學歷證明為依據。不得填寫“相當的XX學歷”。
5.正面免冠照片(2寸)一張。
6.“單位、職務或職業(yè)”,單位指所在院、系、處(部);無單位、職務的,填寫職業(yè)。
7.“現居住地”填寫現固定居住的詳細地點。
8.“入黨志愿”著重填寫申請人對黨的認識、思想發(fā)展過程和對入黨問題的態(tài)度。
9.“本人經歷(包括學歷)”從上小學填起,起止年月要銜接?!霸诤蔚?、何單位”要寫全稱。“任何職”應寫明主要職務?!白C明人”填寫熟悉本人情況的人或一同學習、工作過的人。
10.“何時何地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何時何地參加過何種民主黨派或工商聯,任何職務”和“何時何地參加過何種反動組織或封建迷信組織,任何職務,有何活動,以及有何其他政治歷史問題,結論如何”中的“何地”應填寫到工作單位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
11.“何時何地受過何種獎勵”要寫明受獎勵的時間、經何單位批準、獲獎名稱、享受待遇等。
12.“何時何地受過何種處分”,填寫受到黨紀、政紀、團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情況。
13.“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主要填寫需要向黨組織說明,而在其他欄目中不好填寫的問題。
14.“本人簽名或蓋章”要簽名并加摁手印。
15.“入黨介紹人意見”,填寫介紹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請人的入黨動機、思想品質、現實表現等情況,對是否同意其入黨表明意見。
16.“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填寫對申請人入黨動機、對黨的認識的考察,思想、學習、工作等方面的表現,存在的主要缺點;政審結論;支部實有正式黨員數,參加大會的具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數、討論的情況、采取的表決方式、表決結果等。
17.“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情況和對申請人入黨的意見”,上級組織指派專人是指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黨委組織員。填寫內容:通過談話了解到的申請人的入黨動機是否端正,對黨的基本知識是否了解,對申請人主要優(yōu)缺點分析;談話人對申請人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和是否同意其入黨的意見等。談話人為兩人,其單位、職務或職業(yè)上下填寫。
18.“基層黨委審批意見”填寫黨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同意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注明預備期從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如:2004年10月15日至2005年10月15日。
19.“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填寫預備黨員期間的思想、學習、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指出其存在的缺點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寫明支部黨員大會表決的情況。
20.“備注”填寫在吸收有關人員入黨,需要提高審批權限的情況下,縣級以上黨委的審批意見;填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和預備黨員因故等情況。